一、助学金的种类及项目
(一)国家资助项目
1.国家励志奖学金
2.国家助学金
(二)学校资助项目
西北工业大学助学金
(三)社会机构与个人资助项目
1.吴亚军助学金
2.曾宪梓助学金
3.精进助学金
4.科为助学金
5.电子工业出版社助学金
6.丰田助学金
二、评选方式
1. 根据各类助学金的相关文件、章程和实施办法,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结果,学校统一分配本科生的各项助学金指标。
2.学生对照各类助学金的评选条件,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。
3.精进助学金由资助单位与学校共同评选。
4.曾宪梓助学金、丰田助学金由学校审核后报资助单位批准。
5.其他各类助学金由学院按照分配的指标进行初评,学校审定。
6.在上一学年度已经获得吴亚军、精进、曾宪梓和丰田助学金的大二、大三、大四学生,本学年需进行助学金资格复审。
复审须由学生本人提交相关材料,由学院进行初审,由资助单位或学校复审相关证明材料。如学生出现不符合复审条件的情况,如:成绩不合格或学生出现严重违纪行为、道德问题等,将取消本年度的获资助资格,并由学校增补符合条件的学生。
三、工作程序
1.学生根据申请助学金的项目填写相应的申请表,备齐相应材料,递交所在学院;
2.学院审核材料,确定各类助学金项目的推荐学生;
3.学院推荐结果在全院公示(不少于三天);
4.学院汇总并上报最终推荐人员名单;
5.学校进行资格审查;
6.全校公示(不少于三天);
7.报请学校批准。
四、评选说明
1.助学金申请者必须为通过我校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,一但发现未经认定的学生被评为受助学生,将立即取消其受助资格和学院指标。
2.本学年发生专业调整的学生在申请助学金时,由现学院负责受理申请和组织评审。各学院应将助学金的评定工作要求通知到每位学生,并与学生原学院共同做好情况调查工作及受助学生教育管理工作。
3.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不可兼得高额奖助学金项目。根据学校评定工作惯例,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。
4.由于精进助学金和丰田助学金是差额评选,所以学校将在这两项助学金评选结果确定后,再根据评奖实际情况给各学院分配最终的国家助学金名额。
5.部分助学金项目的信息汇总表需由受助学生本人核对后签名。
附件1:各类助学金的申请条件
一、国家励志奖学金
1.范围及标准
资助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的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,一次性发放至获奖学生银行卡中。
2.申请条件
(1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(2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(3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(4)上一学年学习成绩优异;
(5)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;
(6)在校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的本科学生。
二、国家助学金
1.范围及标准
资助对象为在校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资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,共发放10个月,共计每人3000元,逐月发放至受助学生银行卡中。
2.申请条件
(1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(2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(3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,积极上进;
(4)学习努力;
(5)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;
(6)在校本科学生。
三、曾宪梓助学金
1.范围及标准
第六期“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”在我校2015年入学的本科生中评选35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资助奖励对象,提供每人每月500元人民币的生活费,在校期间全年按10个月发放,每年考评合格者可在本科阶段根据学制连续享受3年。
2.申请条件
(1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立志振兴中华,毕业后志愿为祖国建设服务;
(2)努力学习,品学兼优,遵纪守法,生活俭朴;
(3)家境贫寒,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学校所在城市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。
3.复审要求
请对第五期获奖学生升学、入党等情况进行统计,并填写相关表格提交,由资助单位负责复审相关工作。
四、吴亚军助学金
1.范围及标准
新评对象为我校2016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25名。资助标准为10000元/人年。符合标准者可连续获得四年资助。
2.申请条件
(1)经我校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本科生;
(2)热爱祖国,诚实守信,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及社会公德;
(3)自觉遵守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无违反校纪校规现象;
(4)热爱集体,团结同学,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;
(5)勤奋好学,积极进取,学习成绩优秀。
(6)同一学生一年内不能同时获得“吴亚军助学金”和“吴亚军奖学金”。
3.复审工作
复审对象为上学年已获得“吴亚军助学金”资助的本科生。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取消资助资格:
(1)触犯国家法律或违反校纪校规,受到刑事处罚或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;
(2)学习不努力,出现考试不及格现象者;
(3)在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;
(4)生活不节俭,将资助金额挥霍浪费或从事其他不正当行为者;
(5)中途退学、辍学、被校方开除或取消学籍者;
(6)家庭经济状况有明显好转者。
五、精进助学金
1.范围及标准
新评对象为我校2016级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。学校遴选40名候选学生,资助单位与学校一同组织面试后评选出25名学生进行资助。资助标准为5000元/人年。符合标准者可连续获得四年资助。
2.申请条件
(1)经我校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本科生;
(2)热爱祖国,诚实守信,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及社会公德;
(3)自觉遵守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无违反校纪校规现象;
(4)热爱集体,团结同学,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;
(5)勤奋好学,积极进取,学习成绩优秀。
3.评审工作
学校共计推荐40名候选者(材料学院、机电学院、电子信息学院、理学院、软件与微电子院各推荐本科生3名,其余各学院每院推荐本科生2名),由资助单位和学校共同评审,最终确定25名本科生。落选者将自动进入所在学院的国家助学金名额序列。
4.复审要求
如学院因复审学生上学年成绩不达标、有重大违纪现象等认为需要取消资格,请与学生资助服务中心直接取得联系,待学校及资助单位确认是否需要取消受助资格后再安排具体工作。确认取消资格学生后,请每个学生推荐两名替补学生,由资助单位确认最终受助学生。
六、科为助学金
1.范围及标准
资助对象为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25名;资助标准8000元/人。
2.申请条件
(1)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高年级(大二-大四)本科生。
(2)热爱祖国,诚实守信,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及社会公德,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无违反校纪校规现象。
(3)热爱集体,团结同学,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。
(4)勤奋好学,积极进取,自强不息,学习成绩良好。
(5)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“科为助学金”与其他高额奖、助学金项目不可兼得。
七、电子工业出版社助学金
1.范围及标准
资助对象为我校电子信息、计算机、软件、微电子专业中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10名。资助标准5000元/人。
2.申请条件
(1)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及社会公德,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(2)勤奋好学,积极进取,学习成绩合格;
(3)团结同学,热爱集体,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志愿服务活动。
八、丰田助学金
1.范围及标准
该项目为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与丰田汽车公司合作,在中西部20个省市选择26所高校,每所高校每届资助10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,每人每年人民币4000元,原则上连续资助4年。
2.评审工作
学校共计推荐17名候选者(各学院每院推荐2016级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1名),由学校评审,最终确定10名本科生。落选者将自动进入所在学院的国家助学金名额序列。
3.复审要求
复审对象无需向学校、学院提供任何材料,由资助单位负责复审等相关工作。
九、西北工业大学助学金
1.范围及标准
资助对象为本学年未享受3000元以上大额资助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,资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,共发放10个月,即每人3000元,逐月发放至学生银行卡中。
2.申请条件
(1)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;
(2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党的基本路线;
(3)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校纪校规,无违纪行为;
(4)生活俭朴,无购置高档奢侈用品现象;
(5)本学年未获得3000元以上大额助学金项目。